很多人問復合時,都會順道問這個問題,我推斷問卜者大概是假設「如果還有愛,就有一個復合的指望,所以有沒有愛是一個重要問題。」

但以我對生物制約機制的認識,這反是個毫無意義的問題,刺激跟反應之間的連結只要建立起來、形成制約,就無法被解除,也許會削弱,但不會消失。送食物前亮燈,狗看到燈亮就會不自覺流口水;一對男女只要有交往過,有過熱戀、有過喜悅,愛的制約就會存在。這是巴布洛夫、B.F. Skinner 等大師在六七十年前就發現到的事。

這種必然存在的遺跡,何須占卜它存不存在?根本不是重點啊!就算真想有個推敲的線索,也該卜測「留下多少痛苦、憤恨、跟遺憾」。尤其好好一段關係會搞到分手,多半就是有了問題、造成痛苦,如果這些徵兆很強烈,真是留有愛情也沒用:持續存在的懲罰,就是會中斷原本刺激跟反應間的連結。

真想復合應該是要評估這些懲罰是否持續存在,能否找方法迴避掉,讓愛的制約恢復作用,而不是在痛苦與憤恨都還存在的狀況下,硬要強求愛情。

妙的是,我發現人類就算知道這個道理,也是會迴避知道這些資訊,硬要強調這問題的重要性,客戶反而不快,大抵對於已經鑄成無可挽回的錯誤、無法解決的問題...,人們無意識間不願意去面對吧。

對制約有興趣可參考下方連結:
〈別人怎麼待你,都是你教他的!〉
http://wfhstudy.blogspot.tw/2012/06/blog-post_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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