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三個原因,讓我對於「動不動就愛說分手,最後終於搞到被分手」的人,沒法起什麼同情心:

1.說分手這句話差不多等同於跟人吵架時罵「殺你全家」,意圖陷對方於恐懼之中,會讓所愛的人身陷恐懼,這種人必然不仁。
2.搞不懂講這句話的嚴重性,不智。
3.如果知道講這句話很嚴重,卻又無法控制自己去講,那我不免懷疑「一個人連自己要講什麼都控制不了,他還能控制什麼?」這就是無能!

而且,這種人絕無例外的,就算去求復合,就算事前預告「吵起來的可能性很大,千萬要沉得住氣」,也一定會搞到再跟對方大吵,然後毫不意外地再來找我占卜問能否挽救?我翻過紀錄,這樣反覆可以來回寫上二三十封mail,問的都是「我做了XX,結果變成OO,還有沒有機會挽回?」真是誰叫汝赤膊!!

註:誰叫汝赤膊的梗,來自毛毛宗崗評《三國演義》,《三國演義》中魏將許諸戰馬超時,打得興起,脫了鎧甲,赤膊上陣,最後中箭受傷,毛宗崗評曰:「誰叫汝赤膊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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