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擷取自youtube影像http://youtu.be/pehIctmY-uw
我跟多數人一樣,讚賞每天舒適有規律的生活、熟悉的安全感、重覆的平靜,我跟大家一樣地享受。洪仲丘這件事讓我這麼關注,是基於一個很簡單的想法:在高牆與雞蛋之間,我們應該要求自己試著站在雞蛋那邊,不管那高牆多麼的正當,不管那雞蛋多麼的咎由自取(村上春樹於2009年耶路撒冷文學獎)。

尤其洪仲丘案不是特例,國軍一直都沒在打仗,卻老聽到有人在死,這難道不是個該花點心思關注的問題嗎?台北有人隨機擄人強暴,一個禮拜就找到人了,軍隊一個環境封閉,紀律嚴明還有監視器的地方,一件小事怎麼查了半天查不清楚?這樣還要讓國人相信國軍軍紀沒問題?內部管理沒問題?至於你信不信,我反正是不信。

結果我花了心思研究、思考這案子,覺得整件事根本讓人不寒而慄,這國家有些地方真是錯得可怕:目無法紀、妨礙自由、凌虐部屬、掩蓋真相...。洪仲丘會死,其實是必然的結果,絕不是特例。想深一層去看,以這樣渙散的軍隊,不要說打仗了,光只是徵兵入伍,就是直接減損台灣人的國家認同,為台灣人才流失推了一把。這簡直國安層次的問題啊!

這論點可以從兩方面的資訊得證,一是洪仲丘這件事顯示出部份軍團視法紀如無物的問題,二是審計部已統計出國軍違規比例過高(每年10%)的事實。

洪仲丘這整件事,幾乎是把目無法紀當作組織文化才能完成的犯罪:細查每個細節,明明都有規範,涉入此事的人,卻沒有一個去遵守。一件弄到要關禁閉、悔過的懲戒案,觀其法制,軍方是把它當作是一個重大的事件看待,有適用範疇與限制,要經過醫官、輔導長、士評會、人評會與少將旅長重重審核,簽署公文,才能施行,而且執行禁閉的單位也會特別審核資料,269旅可是有要求到得該旅旅長批准才能收人,一切看來都很嚴謹,但參與這件事的每個人卻都對白紙黑字的法令完全無視!

〈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〉明確律定違犯「攜帶照相手機」軍士官及志願役士兵,核予「申誡」等行政處分,所以洪仲丘帶照相手機根本不該被送禁閉,但所有涉及此事的人卻全都視法紀如無物。人評會甚至根本被跳過,硬把洪送禁閉,這還像話嗎?搞到現在連旅長都被起訴,只能說是剛好啊!事實上,還漏了個269旅旅長楊方漢呢,不是說收人都要旅長批准?這人也批准啦,結果怎麼沒審核相關資料?他當自己只是個橡皮圖章嗎?軍檢居然跳過他沒有起訴?反而去起訴了提早收人六小時的憲兵郭毓龍違法禁錮禁閉,軍檢是在幹嘛?記得馬英九當市長期間,因為首長特別費請領有用他的印,他就得為此負責並被起訴呢!一個旅長何能自外於法律?

如果只是誤判一個法令,把人送禁閉了,當事人了不起受點皮肉之苦,這錯誤還有得彌補,結果那幾個戒護士居然都是黑牌的!?要用操練讓人痛苦卻又不能讓人死,這是個專業活啊,所以要想當戒護士,軍方也是早有規定,得先參加職前講習及重疊見學,結果怎麼找了群黑牌戒護士還混了個新手嫩咖來幹這件事呢?最後果然因為專業不足而把人弄死。這樣被人用陰謀論罵軍方別有居心不是剛好嗎?

其實軍方高層也怕出人命,於是設了監視器,結果人死了以後去查監視器,卻發現資料不見了,據聞這監視器畫面按規定也是得有人盯,得有人作紀錄的,當初沒畫面,怎麼沒作紀錄沒即時處理咧?難怪以後禁閉室監視器都要直接連線到國防部,這些地方軍區的執行力與守法能力簡直不能信賴嘛!

後續進入法律程序,看這些人在事件前後的發言就更荒謬啦,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之前對洪仲丘所屬連長徐信正說「如果洪仲丘明天沒有關進去,就換你關進去!」這擺明就是威脅,我本想這該不會是謠言吧,沒想到是確有其事,而且說了不只一次。事發後兩人卻異口同聲說是玩笑話!豈不聞「軍中無戲言」,身為一個掌握權力的主官,能跟直屬手下開這種玩笑嗎?這要真是開玩笑,我國軍高級軍官待人處事的常識還真令人汗顏。搞到現在被檢方以「有串證之虞」收押還不應該嗎?高華柱跟立委報告時居然還幫著拿這裡由解釋,真是沒神思到一個極限,這樣是要推動什麼國軍改革啊?要他下台難道還冤了他嗎,我要是馬英九,才要懷疑起這傢伙幾年來是不是尸位素餐了呢?

關於此案細節就罵到這裡,其實目前已經有初步調查報告出爐、軍檢也已起訴,蘋果日報有刊載,有興趣瞭解的不妨點右方連結看閱:誰害死洪仲丘 國防部調查全文大公開【洪案起訴書 相關人員犯罪事實節本】全文3之1全文3之2全文3之3

那難道這件事只是基於無數偶然而產生的不幸嗎?爬了一下舊新聞,542旅這幾年就陸續都有醜聞爆出:士官酒駕撞8車 軍方要警封口女少尉排長遭猥褻 陸軍裝甲542旅旅長連坐拔官。269旅也發生過旅長喝醉鬧事譙村民,一軍之帥做出這種事,還不算軍紀渙散嗎?

我們看到這上面的新聞會想說「542旅、269旅很糟糕,好像特別針對這個旅作檢討就好囉?怎能波及整個國軍?」這件事不是這麼簡單的,審計部最近一份統計指出,國軍每年有超過2萬人次違法、違紀或違規。這是什麼概念?我們中華民國國軍也就二十萬人,這是說,國軍十個人裡面有一個就違法違紀耶!平常人會十個人裡就有一個人違法嗎?還每年都這麼搞一次!?被說句目無法紀,難道還冤了這群人嗎?這裡面我特別關注違規者的身份。士官跟軍官居然就佔了八成!這可真有趣,國軍官兵裡,士官跟軍官不是屬於相對少數的管理階層嗎?不是國軍的骨幹嗎?不是更該有法紀觀念嗎?結果反而違法人數最多!

我接著就又好奇一件事啦「違法的人裡面到底志願役佔了多少比例」?很遺憾我雖然找到了資料的來源: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第236頁,卻也沒找到這個數據,不知是不是政府蓄意掩蓋。不過從裡面一個具體數據,卻可以做個推敲,就是酒駕案例。三年來查獲的軍人酒駕案例有520件,其中居然有399件是志願役,要知道,酒後不開車以免害人害己這是常識,也是守法紀有道德的人該有的行為,結果以比例來說,志願役軍士官居然佔了近八成!這成數跟總體違規人數裡面軍士官人數怎麼那麼像?以此反推回去,所以志願役軍官果然是違規大宗嗎?不過這件事沒有數據我就不進一步討論了,而這也是該改革之處:一個違規統計都做得遮遮掩掩,這還是個進步國家嗎?

我們台灣是小國,面臨中共這樣一個巨大的威脅,其實是該效法瑞士、以色列的作法,要有全民皆兵的覺悟,所以政府也搞了徵兵制,如果徵兵制作得好,人民到軍隊裡,除了鍛鍊身體、學習戰技、保衛國家,還可以感受到軍紀的嚴明、軍人品德的崇高,間接強化國家認同感,提昇無形戰力。結果我們的徵兵制,卻反而讓人見識到軍人的目無法紀、紀律廢弛,當了兵沒有更愛國,反而討厭起這個國家了,真是荒謬透頂!

我們看美國好萊塢電影,多少次都是靠美軍拯救世界?這是美國人對國家認同、對軍隊的自豪,延伸到他們的娛樂文化中,其實我們國軍每年都在作著類似拯救世界的事,就是協助救災,結果台灣人看待國軍卻鮮有好評!這次的事件更是讓國軍形象雪上加霜,這難道不是危機潛伏嗎?

我們擁有反對的自由,可以說出想說的話,所以我參加7/20的活動,也打算參加8/3日的活動,除了站出來要討個真相,還希望國軍要做好改革,而要完成這一切,就從和平時期絕不能死人開始!如果你像我一樣尋覓過真相,如果你看到我所看見的事實,如果你有跟我一樣的感受,我也請你在8/3晚上,和我一起,站上凱達格蘭大道,團結一致,向我們的政府、我們的國軍,展現人民追求改革的意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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