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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是勸世文,而是分享我實務上觀察到的一個命理現象。

根據占星合盤的原理,人遇到不適合的對象機率本就是比較高的,我們隨機碰到的人裡面,有約40%-70%的機會是孽緣:不然就是我討厭對方,不然就是對方討厭我,又或者是兩人互相厭惡彼此,就算取平均值,55%好了,等於我們每遇到兩個人,就會跟其中一個發生口舌衝突。

如果對方是同性,其實整件事非常簡單,我們一定知道自己不喜歡對方,說來這很玄,不過想像一下我們走在路上,看到某些陌生人就是會被惹起無名火,大概就能理解這是什麼意思了。

但如果對方剛好是個客觀條件不錯的異性呢?此時,人類(特別是男性)卻會很容易誤判那種嫌惡感,把怒火當慾火來看待,慾火焚身之下,此合盤結構激發好感的強度會比善緣更強,是以大部分的人談感情,都是容易與孽緣糾纏的,但親愛的那並不是愛情,等到發生完關係後,人腦很快會發現從頭到尾都搞錯了,這時就會有射後不理的狀況發生。

所以如果一個人習慣很快跟異性發生性關係,一般他的戀愛經驗也不會太好,因為太容易遇上孽緣引動。我也不知這結構性的問題是否導因於造化弄人,但因為這是男女交往常見現象,所以我的提供的解法是:至少讓男方密切追求三個月,或者很快交往,但三個月後才發生關係。

反正如果是孽緣,這三個月內大概該起的爭執、該發生的問題也都發生得差不多了,可以把孽緣自然篩選掉。我推斷也是因為這樣,老一輩的人,都會提醒女孩子:「不要太快跟異性發生性關係!」他們也許不懂命理,不知現象背後的成因,但漫長的人生閱歷讓他們察覺到:太快發生性關係,多半不會是善緣收場。

不過我後來從朋友那邊聽到了一個說法,據聞歪國人的兩性交往文化卻是逆向操作,先上床,然後再磨合,磨得過就交往。這作法也不能說錯,畢竟因孽緣而引動的慾火,做過愛以後就知道搞錯了,這反而可以讓潛藏的問題提早爆發,省掉更多麻煩,但要做得出這件事,得雙方都很清楚「對一個人有性慾跟最後能順利交往,一直是兩回事!」


但台灣文明塑造出來的價值觀,卻讓人難以如此果斷,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發生關係後沒交往,好像是種品德瑕疵,男方會被認為不負責任,女方會被認為淫蕩,這都是太過沈重的指控,導致發生關係反而成為孽緣被維繫的原因,所以我不會建議這種作法。

有人認為我提三個月實在太久了,並表示「現在都什麼時代,等三個月火都熄啦!」對此我只能說「玩咖們當然要反對我的論點啊,因為這說法若廣受女性採信,他們把妹的效率就直接被拖慢啦!」

順附無意間看到支持此說的論點:

PTT網友談32歲女性對認識男生的一些觀察 簡述:

如何判別男生是玩咖還是真心?
我在信中寫玩咖不要來,就真的不會來了嗎?別傻了好女孩,玩咖搞不好有收集癖,視妳為一道關卡在想攻陷方法哩。

判別玩咖最簡單的方法,就是時間。
妳拖個三個月,慢慢相處認識,約會都去戶外大自然踏青餐廳咖啡廳,不獨處不製造讓男生吃妳豆腐的機會,他還願意認識妳的想法妳的心態努力證明自己的誠意的,大概就不是玩咖。玩咖不會花太多心思在追求女生身上,他們只想證明自己的魅力,對認識妳這個人沒有多大的興趣,他們只想認識妳的身體。

電影男女生了沒 提到倒追男生的四個訣竅:

1.火辣的身材跟姣好的容貌是勝利的基石,比起任何建議或書籍來說,跑步機是愛情裡最值得信賴的伙伴,記得頭髮要長到過肩,穿著要能讓胸部露出來跟男生打招呼。
2.可以很好親近,可以給點藉口讓男生找你,但不要主動,如果男方不找你,他對你沒興趣,換一個。
3.不管男人說什麼,笑就是了,不用試圖提供意見或改變他,男人就像寵物一樣,不會改變,不會進步或退步,他還知道自己上廁所你就該偷笑了。
4.就算他約你單獨出去,切記不要太快發生性關係,至少讓他追一個月。

研究指出過早上床戀情難長久(這是未付出處連結的引用新聞,真實性尚待查驗) 簡述:

根據紐約康乃爾大學的對600對已婚夫婦、情侶進行調查,發現認識6個月或以上才發生性關係的情侶,比1個月內就發生性關係的人更幸福,也更長久!這項研究結果刊登在《婚姻與家庭日報》。  

吳淡如在蘋果日報的專欄以〈認識多久該上床〉為題撰文 簡述:

男女之間對於「多久才上床」的主觀估量,是完全不一樣的。男人如果抱著「我想要娶妳」的心態來和女方交往,就會有耐心一些,也許會花上幾個月慢慢順應她的「感覺」。 反之若只是想要性,並不想娶女方,男性就會想要將這個時間縮到最短,一夜情也不算太匆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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